问 题

发表人:郝* 提问时间:2017-03-26

标题:开发商说合同价格比售价低要求首付一次性付差价

我是天津市户口,想在武清区买房,遇到了几个楼盘,都是网上和售楼处的价格在10000以上,可是问首付的时候,又说签合同的时候不是这个价格,合同金额在8000左右,要把中间的差价一次性交全,剩下的部分才能贷款,这样增加了我们的购房压力,这样合理吗?而且现在开发商首付算上差价,在70万左右,请问国家是在严查这块吗?现在武清所有在售的楼盘,都有这种情况,这是合法的吗?如果合法,为什么首付存在差额?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7-04-1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武清区房管局回复如下:

开发企业在销售过程中不得以超备案价格进行销售。我局已对有类似情况的企业进行了处理。

若有相关证据,可向我局提供,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武清区房地产管理局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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