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西区金侨新梅江一号的业主,去年4月购房至今,已经还了七个月贷款,仍未拿到贷款部分的发票,导致公积金余额无法提取,催促开发商只得到继续等待、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拿发票的回复,我们认为开发商迟迟不给业主贷款部分发票,侵害了业主的权益,希望有关部分能要求开发商规范行为。
陆*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3月27日
陆*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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