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咨询有关工程竣工合格的问题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内容: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3、
针对以上两项国家法律法规,请问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开发项目验收合格的依据是什么?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内容: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3、
针对以上两项国家法律法规,请问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开发项目验收合格的依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