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六个月的哺乳假 事宜咨询
尊敬的领导
近期我有看到天津出台的一项惠民政策,天津市人大表决通过的《天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规定,女职工生育假(产假)期满后,因抚育婴儿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可以休不超过六个月的哺乳假。从2017年3月1日起实施
但据了解我们公司并未制定相应的流程来贯彻该政策,基本就是没有沟通的余地
所以我想请教两个问题
1.家里老人身体不好,孩子只能我们夫妻双方抚养,这个算不算抚育婴儿确有困难
2.公司没有建立一个积极有效的沟通渠道,我们该如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