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7-03-21

标题:河东区彩丽园供热站乱收费问题

您好,我是彩丽园户主,在供热没结束我们去缴费竟然找我们收取200元违约金,敢为供热期间没有结束为什么要收取额外费用?我岳父小区也都是在供热期间没有结束的时候去缴费,也没有产生任何违约金,还请领导监督!我对此非常不满意!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7-04-0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3月21日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核查,供热相关人员已与您联系五次,但三次未接听来电,两次接听来电,您表示没有时间进行沟通。您反映的费用问题从系统上反馈已完成缴费。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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