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办退休遇到困难寻求政府帮助
我是原和睦家的职工武*
工作经历:
1981年8月至1994年9月在天津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心脏科
1994年9月至1988年3月自费出国去新加坡工作
1998年3月回国
1999年9月至2010年在天津SOS国际紧急救援中心工作
2010年10月至2017年1月在天津和睦家医院工作
1999年9月至2017年1月一直参保缴纳养老保险
今年1月18日55周岁前曾去办理退休手续时被告知等到日子再来,等到的时候再去办理时就说档案里工龄审定表不对需要重新审定.那张工龄审定表是1999年我入职SOS时单位在河西劳动局审定的上面盖有河西劳动局的章,当时没有任何人告诉我补缴保险,现在不承认,为什么?
现在河西劳动局养老保险科吴科长说我必须补缴出国那几年的养老保险,我同意,可她说我已到退休年龄了账户已封,交不了,唯一的办法就是延迟退休和单位签劳动合同,补缴出国那几年的保险后,才可以重新审定工龄。这期间她需要我准备,1. 辞职前一年的工资发放凭证全部需加盖二附属公章 、2. 离职证明并加盖公章和辞职申请及批复文件、3.1981年从学校分配至二附属工作的相关材料
我未交养老保险是1994年9月至1999年9月为什么找我要81年我毕业时的材料呢?
问题:
像我这种情况养老保险到底该怎么办?国家的政策规定是什么?
在二附院工作期间的工龄认定到底需要什么手续?中间出国几年(1994至1998)是否一定要补缴社险?如何补缴?
现在没有人给我一个明确的说法,为这事两个月了在各个机关单位之间往返跑了无数次了,每次去提一个要求好不容易办完了又提新的要求,而且现在也不能说明后面还需要什么?要办只说办着看。现在我已经退休了却拿不到退休金,看病也不能用医保!到底什么时候怎么办才能符合“要求”呢?老百姓办事怎么这么难呢?到目前为止已先后被要求开辞职证明(两次,第一次开完说不符合要求)1993年工资发放凭证,无犯罪证明,找原单位签订合同办延迟退休,现在又要1981年毕业的相关材料。
我只是中间有五年未缴保险并也同意补缴,可为什么如此之难啊?
请相关部门为我提出解决方案,尽快为我办理退休手续。感谢!
武* 身份证号:1201021962011824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