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樊** 提问时间:2017-03-17

标题:农村审批建房宅基地制度不合理

个人觉得农村分宅基地制度不合理,不能只限制在单位家庭三代以上,第三代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这个片面的标准上,也要看单位家庭本身拥有的人口数量和现有住房条件上吧?如果祖孙三代居住在农村所谓的三间平房里,而仅限于第三代人年龄不够18周岁,而不分户,不批准建房宅基地,实在让人费解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7-04-0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我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宅基地审批相关制度,具体情况,请您直接到属地城建办公室咨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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