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结婚2年后仍没有属于自己的小家
您好,我是本市一名家庭贫困的小市民,由于结婚2年后仍没有属于自己的小家故想申请本市限价房,申请条件也都符合,唯独只有我爱人户口本上提及的一个住址出现了个问题,这个住址以前是我爱人爷爷的房子,现在由于我爱人家内部纠纷不再来往,此房主也是我爱人的爷爷的名字直到老人离世也始终没有改名字,直到我们申请限价房时需要去原单位调底档的时候才知此事,也正是此事现在阻挠我们两口不能申请限价房。政策规定那套房的房主必须是活人,如果人没了必须过户的活人身上,但由于家庭纠纷也不再来往,这件小事对于我俩比登天还难,还请领导们开眼
政策是死的,但我就想问问领导大人们,他们上一辈的纠纷恩怨为什么要波及到我们这代活在当下努力生存的小年轻人身上,即便我们不符合标准哪怕贵部门给我们指出一条生路我们去办去执行,也别直接把我们拒之门外来的如此无情啊,希望这封请愿领导们能看到,能帮帮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