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唐** 提问时间:2017-03-17

标题:亡父的土地确权

我父亲于2015年去世,我是父亲的养女,没有收养手续,我们一起生活20多年,我的户口一直没在父亲的户口簿上,父亲有一个弟弟还在村中居住。今年郭庄村土地确权,没有我父亲的土地确权,我父亲承包的土地还有十年到期,我父亲的土地还能确权吗?如果父亲的土地确权在我叔叔的名下,是不是要征求我的意见?村里有权绕过我把我父亲的土地确权给我叔叔吗?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7-03-2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南蔡村镇政府回复如下:

感谢您留言。接件后,南蔡村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镇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根据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是以家庭联产承包关系确定,您父亲如在1997年土地承包时只分一口人土地,没有与您叔叔分在一起,去世后土地收回村集体。根据承包法规定,不能由您叔叔继续种植,更不能确权。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南蔡村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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