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武清区国土资源分局回复如下:
感谢您留言。接件后,武清区国土资源分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调查处理。您咨询的景汇名园10号楼项目已于2017年3月17日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相关权利人可持以下要件到武清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转移登记窗口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存缴凭证、房屋登记证明(或不动产登记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申请书、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发商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面积有误差的需提供补充合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武清区国土资源分局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