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田* 提问时间:2017-03-15

标题:南开区劳动监察不作为,讨要工资无门

本人因公司拖欠2016年11月份工资在劳动监察备案投诉索要工资,已过时效劳动监察不作为,告知单位不承认有劳动关系,我们也没有办法。推本人找仲裁解决。那成立这个部门意义何在呢。本人多次到监察给监察提供证据,监察也不收。什么都等着仲裁出结果还要这个部门做什么呢?举报公司的违法行为也立案多时,也没有任何定论。望相关部门予以督促查办

[附件1]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7-03-2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就劳动维权等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为您做出政策解释,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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