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市人力社保局关于生育津贴的回复不准确
市长您好,我于2017年3月1日向市人力社保局咨询,今年报销生育津贴为什么只给98天的问题,因为在产假期间市人大下文生育津贴已调整为128天,因此我才歇够128天。人力社保局第一次电话回访解释不清,说会给我第二次回复电话,我没有接到,上网一查发现他们文字回复“规定自2016年11月23日起,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怀孕的女职工生育,在享受98天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的基础上,增加30天生育津贴。”可是人大条文里并没有“怀孕”二字,人力社保局这是强行扭曲人大条文,以便作为他们错误执行社保工作的依据。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在涉及到光大群众利益的问题,不但不按条文执行,还强行扭曲,这是极不负责任的。
关于二胎生育津贴的问题,我已向社保部门多次反映,第一次来电话解释不清楚,说要十个工作日之后会电话回复我。作为社保部门已经执行的规定,内部并没有文字规定,也并没有对社会公示,市民提出问题,自己解释不清,甚至要十个工作日才会回复,回复的内容又与人大条文不符,这是典型的不作为不担当。
由于产假期间人大下文调整生育津贴,本人才歇够128天产假,这期间并没有收到人力社保局关于生育津贴执行规定的公示,我们自己理解既然11月23日开始执行,那我们就应该享受128天,现在社保局不给报销,且采取消极态度回避,难道我们非要请媒体介入调查吗?30天生育津贴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活质量,请市长帮我们解决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