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天津赛誉食品有限公司-未给员工上全月保险
本人于2017年2月17日于此单位解约劳动关系。今3月13日收到2月份的工资明细。然而今天收到的工资条中显示,将1月份未出勤的3天(此公司1月份过年放假比法定假期多放2天,还有本月其他1天也放假)对应的保险金额,从本人的工资中扣除,变向由个人承担3天的保险,公司不给员工上全月保险。
烦请问相关工作人员,此单位是否违反了合同法中用人单位应按时按额给员工缴纳保险等条例?
本人于2017年2月17日于此单位解约劳动关系。今3月13日收到2月份的工资明细。然而今天收到的工资条中显示,将1月份未出勤的3天(此公司1月份过年放假比法定假期多放2天,还有本月其他1天也放假)对应的保险金额,从本人的工资中扣除,变向由个人承担3天的保险,公司不给员工上全月保险。
烦请问相关工作人员,此单位是否违反了合同法中用人单位应按时按额给员工缴纳保险等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