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17-03-12

标题:三问天房四季住宅用于办公问题

天房四季住宅办公问题还能解决吗?有关部门袒护使用住宅办公的业主,明明是用于办公,睁着眼说瞎话,说是用于员工宿舍。请有关部门公平对待这件事情。《物权法》规定住宅商用是要争得利害关系人同意还可以的,有哪个部门有哪个业主争得过其他业主同意?门禁形同虚设,每天形形色色的人过来办业务,谁来保证业主的财产人身安全?不要回复再回复“武清区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请您耐心等待。”的话了。请有关部门给予明确答复!以照片为证,看看到底是宿舍还是办公室。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7-03-1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武清区房管局十分重视,回复如下:
一、针对业主提出问题,物业企业及时与相关业主进行沟通,经了解,11号楼101、102、1701系业主本人,不是租户,并与综合执法人员、管辖区域民警入户了解情况,管辖民警对业主进行了登记,要求人员出入时随手关门,同时安排秩序维护员在11号楼门厅进行执勤,对出入人员未及时关门现象进行监督并随时关闭大门。
二、物业企业将加强秩序维护员岗位职责、业务流程方面的培训,严格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进出小区的外来人员及车辆进行问询、登记,做好小区内车辆的疏导和管理工作,待小区道闸系统改造完成后,实行牌照识别和临时车辆换证管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武清区房管局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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