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17年01月11到17日我在人人乐超市河东津塘店日杂部理货工作了大概五~六天,其中有一天公休,期间有指纹打卡记录,17号提出辞职,超市以过年期间辞职算自动离职为由不支付工资,必须出正月离职才能支付工资,现在烦想请劳动保障部门帮我索要应得工资,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仲裁申诉或到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6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仲裁申诉或到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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