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教师补发的工资成为武清税务部门的唐僧肉
今年年初政府财政部门给全区教师补发了2016年一年的增长部分的工资,已经有不少乡镇陆续发放下来,可是最近听到一条消息:涨的工资要和本月工资一同发放,目标是为了扣税。这样算下来,每个人都要扣2000元左右的税,我区的税收部门的确是算盘打得很精。但我们仍有一些问题不明白想弄明白:补发的工资为什么要一次性发放,而不是放在每月的工资里,如果放在工资里,我们交的税会少很多。第二,为什么补发的工资是2016年的。而2016年我们并没有收到这笔钱,而是推迟了一年才给我们,那我们应该跟谁去要这一年的利息呢?第三,补发的工资为什么要跟这个月的工资一起发放,给教师涨工资的目的难得不是想提高教师的收入吗?为什么补发工资也成为唐僧肉,为了税收就该牺牲我们的利益吗?各位领导,如果觉得我今天的问题问得不对,可以不回复。感谢领导。坚决拥护党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