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16年7月到工作落户新区的应届硕士是否符合《关于进一步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您好,本人了解到2017年年初天津滨海新区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其中对企业新引进落户新区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连续3年给予租房和生活补贴,其中大学本科生每人每年1.2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2.4万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3.6万元。
请问2016年7月以后到新区工作并落户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是否包含在列,或者有其它补助条款条款?谢谢。若有或没有是否要到那个单位去咨询呢?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