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高* 提问时间:2017-03-07

标题:2016年7月到工作落户新区的应届硕士是否符合《关于进一步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您好,本人了解到2017年年初天津滨海新区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其中对企业新引进落户新区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连续3年给予租房和生活补贴,其中大学本科生每人每年1.2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2.4万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3.6万元。

请问2016年7月以后到新区工作并落户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是否包含在列,或者有其它补助条款条款?谢谢。若有或没有是否要到那个单位去咨询呢?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7-03-1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落户补贴非人力社保部门管辖,建议咨询滨海新区当地政策,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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