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宋** 提问时间:2017-03-06

标题:课程培训退课维权

我去年在樱花国际日语学校报了课程,但在学习中发现学校的办学资质有问题,与学校交涉,要求校方出示办学资格材料,校方以学生无权查看为由,拒不出示,校方也未在明显位置挂出营业执照。我根据合同与收据上的名称,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tjcredit.gov.cn/gsxt/中查询“新世界教育”、“樱花国际日语”、“天津樱花天津中心校区”,都没有相关记录。从合同与收据来看校方规避了可能出现纠纷的地方,合同没有盖公章、收据没有盖财务章、连签合同都用的是假名。我们一共四个同学需要维权,涉及金额超过10万元人民币。在发现以上问题后,我们去了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教育局、消协,三个部门都不管。学生向学校维权,学校一方无疑是强势的,既做了提前规避又掌握我们的学习数据造成学生一方取证困难,相关部门又相互推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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