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陈* 提问时间:2017-03-04

标题:居民户口应享有限价房保障。

我市自2017年1月1日起,取消农业户口,统一更名为居民户口。但曾是农业户口仍不能享受与曾城镇户口相应相当相同的社会保障制度。原农业户口居民购买限价保障性住房是遥远的、无期的希望。政策的颁布、实施、实际是存在落差性的,居民对其商榷具体保障方案的进程是不可知性的,居民享受社会保障福利是本质期望性的。提议、论述、总结、完善政策是需要时间的,我相信有关领导会重视会解决会及时公布相应政策。务实于民,普惠于民。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7-03-12 是否超时:否

陈*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3月7日

陈*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限价房相关问题,我局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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