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邵** 提问时间:2017-03-03

标题:贻芳嘉园物业,还有部门能管管吗?

尊敬的领导们:

我是贻芳嘉园的一名业主,17年贻芳嘉园来了新的物业公司,这家物业公司是如何选举或者说“请”来的,我们业主不知道,至今物业公司名字是什么,我们根本不知道。自新物业公司接手我们小区以来,每天有专人负责在小区内圈画停车位线,其中包括13年绿化用地肆意变更为停车用地、小区内道路的半副路面、小区南出口道路半副路面,给全体业主造成很大不便。业主与物业沟通十分困难,物业公司一名收停车费的中年妇女态度极其恶劣,要么给车位上锁甚至上三道地锁、要么将物业工作人员的私家车停在车位上占地、要么辱骂业主甚至躺在车位上让业主将其压死,以死相逼,根本不讲任何道理。与贻芳嘉园居委会联系,时隔一天半没有任何回复。我们业主交的物业费、停车管理费换来的是更加密集的地锁和小区唯一车辆出入口的钢铁闸门,没有服务,只有泼妇的撒泼耍横。

作为一名业主,小区车位短缺的现状我们了解,也希望有解决的办法,但物业把公共用地和道路这样上锁收取车位管理费的做法真的就合理合法吗?占用道路使得救护车、消防车进不来,就合法吗?地下车库已经废弃,地上车位违规设置、收费,我们业主难道把车都运到屋子里吗?

另外很多部门提到我应该找业主委员会,但贻芳嘉园业主委员会何时成立、如何选举产生、搬迁人员有无改选,我们根本不知道。如果换个说法看待我上面阐述的问题,业务委员会的成员难道会同意物业把自己家的花园改成停车位,然后物业还找他收费,我们大部分人都很难理解。

试问政府,小区在规划建设时的绿化率、容积率都只是当时的硬指标,验收入住后,物业公司就可以随意变更土地用途吗?车位不够就可以把绿化和道路变为停车位,这样合理合法吗?

综上所述,作为贻芳嘉园的普通业主,我请求政府严查小区内用地性质是否符合规划、消防等的要求,变更土地用途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以及物业其他违规违法操作,我们只是想好好的回自己的家。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7-03-20 是否超时:否

邵**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3月6日

邵**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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