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陈** 提问时间:2017-03-02

标题:2016年11月前生育二胎产假128天,但津贴少30天,与之后享受128天的待遇不对等?

都是符合条件生育二胎,为何2016年11月前生育,产假128天,津贴却只有98天,其余30天不上班没工资,津贴却又没有, 不吃不喝吗?如果不补发30天津贴,显然与之后的增加30天生育津贴不是同等对待!有失公平!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7-03-1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咨询生育津贴发放的留言已收悉,我们尽快与您电话联系,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33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为其解释生育津贴发放的相关政策。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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