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恒** 提问时间:2017-03-02

标题:求助:请问我的待业救济金该向谁领取

本人系原塘沽粮食局粮食二库职工,1995年1月由于盗窃罪被判入狱,同年1月被单位除名。可是我自己去社保中心查询得知,除名之后公司还给我上了三个月的保险,我不明白是为什么?请相关部门给我解释一下原因。当时经劳动局审核应发待业救济金贰拾肆个月,单位既没有通知个人也没通知家属,就连退工通知书及就失业证等相关手续都没有给到个人手里,当时也没签署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导致两年的待业救济金一直没有领取。期间我与公司领导协商数十次,始终未取得任何结果。请问我这两年的救济金该找哪个部门解决?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7-03-0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为其解释了失业保险领取的相关规定,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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