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反映大港社保问题
2017年1月我爱人在大港社保缴纳了2017年度全年的个人医疗及养老保险,按13%缴纳。后经咨询天津市社保答复只有大港有8%、13%之分,其他地区都是8%,且缴纳时大港社保没有任何解释或说明,考虑到经济不富裕,3月13日上午我们就前往大港社保窗口说明将13%降到8%,大港社保窗口一名女士人员态度极其不好,说要调整需要调整2018年,2017年不能调整。本来就是预缴纳,经过主动沟通,勉强答复可以,且将2月的社保费用连同3月至12月的全部取消,这部分费用需要90天退回,不知道是不是有这样的规定和制度。
在全社会服务窗口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的背景下,为什么大港社保局对外窗口服务这么恶劣,是涉及到她们的利益还是有其他原因?必须给一个解释,否则我将继续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