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孙** 提问时间:2017-02-28

标题: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宅基地

我是独生子女,结婚后生育两个孩子现在大孩子已经19周岁,我父亲住的是我爷爷留下的房屋,我居住在一所房。我想问问我看网上经常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新的住宅用地:

有一个子女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村常住户口,三世以上同居一宅,符合分立户条件,现有宅基地不够增减一处住宅的;

有两个以上子女,一子女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村常住户口,符合分立户条件,现有宅基地不够增减一处住宅的。照这样的条件我是不是符合审批新的住宅用地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7-03-01 是否超时:否

孙**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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