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如下:
感谢您留言。您反应的问题,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高度重视,已经责成监察科调查处理。经调查,您反映合同到期前,续签第二份合同,合同期两个月问题,未违反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已向公司讲明相关政策,您可随时到人事部领取合同。
如您仍有疑问,可随时与武清人力社保局监察科联系,电话:29341610。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