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7-02-27

标题:关于天津蓟县富隆湾小区未验收交房和不办理房产证

我于2013年8月份购买了天津佳伦宏业房地产公司开发的蓟县富隆湾(状元城)小区的商品房,2014年开发商在明知道不具备验收条件不能交付使用的情况下将房屋钥匙交给我,并明确表示已经交房。但是直到今日,该小区仍然不具备验收条件,不能验收通过取得房产证。故请求责令该开发商立即申报验收,按照合同给予赔偿,并发给房产证等合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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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7-03-2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建议咨询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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