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崔** 提问时间:2017-02-27

标题:生活家家居公司恶意增项收费,违规应用建材

一、我(甲方)与生活家家居装饰公司(乙方)于2016.10.15签订《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规定由乙方承包甲方的房屋装修改造,合同价款为114307元,增加补充协议金额6680元。施工期间我们履行了甲方责任,按时缴纳费用,但生活家家居装饰公司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多次违反合同,增项收费。经过数次交涉无效,我要求终止合同。原因如下:

1.未按合同工期完成合同。2016.10.15签订合同,工程规定期限90日,截止到2017.1.15(尚未过年),工程仅完成水电改造。

2.未按合同规定使用建材。合同规定电路改造均应用“远东”单股铜芯线,但实际现场生活家家居装饰公司应用的为天津津达电缆所生产的铜芯线。

3.设计师推诿责任,进行施工无施工图纸:合同规定:双方需对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方可施工。合同还规定水电改造结束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具体施工图。因甲方对装修质量提出异议,要求乙方初始施工图,乙方设计师拒绝出示施工图,并表示此为公司例来的规矩。施工图这是所有工程施工的必须项目,而生活家家居装饰公司自述无图纸施工,在无具体施工图,无水电改造施工图的前提下草率施工。截至目前2017.2.21仍未给予水电改造图纸。

4.增项收费费用:合同规定此次装修款包括水电改造(局部),设计师以我的房子为二手房,再次收取水电改造(全改)费用20*79m2=4740元,协议规定水电路改造收费面积为房屋的使用面79m2,超出计费面积外的水电改造费用另计。但具体施工过程中,公司又再次按照线路额外收取6193.6元,虽然我数次提出要求公司给予这部分额外收费原因及明细和测量数据,到目前为止仍未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

5.2017.1.3,双方交涉,乙方承诺2017.1.10向甲方提供施工收费明细,2017.1.15前提供施工图。未实现。2017.2.4乙方再次承诺提交水电施工图以及测量二次收费的水电数据,至今未收到施工图,也未按照承诺测量施工的水电数据。2017.1.21甲方与乙方达成终止合同决定,要求乙方退回未施工的金额。乙方到目前为止仍未退钱,未提供施工图,也未按照承诺测量施工的水电数据。

我对生活家家居公司的商务部、设计部以及工程施工部感到极大失望,因对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合同终止,不仅毫无歉意,反而故意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时间。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7-03-2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登记,并分拨至和平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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