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7-02-24

标题:医疗

精神分裂国家有什么政策,已办理残疾证3级,但是没有任何补贴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7-03-0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武清区残联、社保武清分中心十分重视,回复如下:

一、持证精神残疾人服药补贴:持有精神残疾证的残疾人享受每月50元的服药补贴。残疾人或其监护人持残疾证、身份证、户口簿到镇街残联进行办理。

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看护管理奖励:依据武清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武清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申领看护管理奖励办法》的通知(津武综治办【2016】13号)规定,监护人在一个看护管理年度内履行看护管理责任,被监护人未发生肇事肇祸行为,经镇政府批准同意,监护人足额领取全年奖励,奖励标准为一个看护管理年2400元(每月200元)。

三、社保中心已与您电话沟通,为您答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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