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7-02-23

标题:宅基地问题能够得到具体的解决

我是津武大王古庄镇前侯尚村人,如今已有房屋65平米四代人一起生活很不方便,三年前就多次向村领导申请盖房至今未果。本村村干部均有多处住宅,并且外村人也已在我村盖房。我的条件也符合国家标准为什么不给批宅基地,他们盖的房屋是哪个部门批准的。希望我的问题能够得到具体的解决方案。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7-02-2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大王古庄镇人民政府回复如下:

感谢您的留言。接件后,大王古庄镇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城建办调查处理,现根据您要求您要申请新住宅用地:

一、新住宅用地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新的住宅用地:

有一个子女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村常住户口,三世以上同居一宅,符合分立户条件,现有宅基地不够增减一处住宅的;

有两个以上子女,一子女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村常住户口,符合分立户条件,现有宅基地不够增减一处住宅的。

二、审批程序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按下列程序申请审批:

(一)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申请理由等要真实。

(二)村民委员会将用地申请提交村民委员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由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上报镇政府审核。

(三)镇政府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上报材料的审核和实地踏勘,据实填写审核意见后,将有关材料上报镇长办公会审批。

(四)区规划土地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建房用地许可证。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大王古庄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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