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崔** 提问时间:2017-02-22

标题:关于集体户口转出事宜

您好

1、我2012年大学本科毕业,公司办理的北方人才市场集体户口,在公司名下,现在离职单位要求必须将户口转出,但新单位不在天津,所在地是北京也无法接收。不想放弃天津户口,但人才答复无接收单位只能打回原籍香河。

2、本人已经在宝坻贷款买房,已经交付但未下房产证。有购房合同和契税发票

以上情况如何保存天津户口。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7-02-2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户口问题非人力社保局解释范畴,建议咨询公安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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