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7-02-21

标题:河西务镇刘坟村新农合医疗保险漏交我一人

我是武清区河西务镇刘坟村人,农业户口。按照国家规定新农和医疗保险由村里缴纳,并且刘坟村也按照规定给村里农业户口的村民缴纳了,但是漏缴我一人。起因我想上高级一点的,于是在河西务社保部门领了一张单子,让我到农行缴费。我看看报销规格也没多多少,所以我没在农行缴费。第二天到河西务社保部门退单并成功办理了。就等以后村里统一缴费了。但是村里缴费时河西务社保部门显示我已交高级的了。刘坟村在没有核实的情况下也没有给我交费。今年2月我到武清区人民医院住院方才得知村里没给交新农合医疗保险。9000多元医疗费我独自承担。事后和村里协商村里说没责任。我只想问问究竟这是哪一方责任。问问国家工作人员工作能否认真仔细,河西务社保部门能不能不混吃等死。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7-02-2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电话联系,网民问题非人力社保局解释范畴,建议向所属街镇服务中心反映。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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