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边** 提问时间:2017-02-21

标题:学畔新城的产权是否被认可

西青区津涞公路与大学城工一号路交口学畔新城的门面,销售说是企业托管产,托管于中房置换,房本是《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租赁期仅为五年,盖的中房置换的章。中房置换说按照政策,房本五年更换一次,无条件续签。

想咨询这个房子的产权性质是否属实,国家是否承认这种产权?房本是否有政策要求五年更换一次?是否只能购买房子的使用权?购买的房子使用权是否是终身的?房子是否可以再次买卖?后续有无政策可以购买产权?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7-02-22 是否超时:否

边**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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