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7-02-20

标题:教师生育险问题

我是武清的一名教师,我想咨询一下,教师的生育险给报吗?我们把报险所需的材料都交上去了,但是生育险迟迟报不下来,学校会计去问,说是给报到教育局了,可是教育局不给老师们把生育险的钱发下来,我们不知道是为什么。

我们是国办校,生育险就报不下来,其他一些街道小学,如育才小学的教师就能拿到生育津贴。这是为什么!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7-04-11 是否超时:是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武清区教育局答复如下:

按照津劳局〔2005〕238号关于下发《关于实施〈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规定:“女职工生育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工资。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后,由用人单位向登记参保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如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工资,应当将高出部分足额发放给职工本人”。以上仅供您参考。

如有其他咨询请致电82171095。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武清区教育局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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