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高洁里高风里社区内早餐铺猪肉铺扰民
区政府多次回复说“由于该小区为老旧小区,老年人较多,为方便经常在小区内买菜购物,致使该小区个别流动商贩和商户外摆现象时有发生。”难道“老人”就是小区内设个体早点铺、猪肉铺、交通拥堵的合理理由了?
望那些“来过了”“去过,管不了啊”的综合执法同志和领导好好想一想。居民小区内不论流动商贩还是普通住宅楼一楼,是否可以变为经营性质的商铺?如果可以,身为社区一份子的我为什么没有接到任何居委会送达的通知意见书?如果不可以?难道有了个房子,就是他们无照经营的保护伞了?
1年了,通过“有关部门”的“集中整治”“加大力度”后,马路更堵了,现在卖水果的,卖鱼的,卖菜的,修自行车的,卖猪肉的,卖掏耳勺的,收旧纸币的,应有尽有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