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7-02-15

标题:投诉

我要投诉。投诉河北区环保局,工作不认真,不负责,工作没有这样做的。

投诉环境污染:津AG3162大客车冒黑烟,事发地点,微山路与双水道交口,早晨7点左右,厦门金龙,汉莎公司。

投诉11月25日有监控,有照片,他们不要。

12月14日监测合格。我要投诉。

11月25日投诉, 12月14日监测合格。这是没有工作责任心,对社会公众不尊重。 我要投诉。投诉河北区环保局。请公开。请媒体报道。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7-02-2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牌照号为津AG3162车辆冒黑烟问题,我们将立即通过公安交管部门车辆数据库查询车辆信息,并入户对该车辆尾气排放浓度进行实地检测,对排放浓度超出我市规定标准的,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责令限期维修治理,车辆治理完成后进行复检。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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