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综合执法
本人家住河西区黑牛城道纯真里小区,2月14日,综合执法强行撬锁抢走了放在自家小区内楼下的自行车,把电动车故意破坏后扔在了小区绿地;屡次110报警,友谊路派出所种种理由不出警;投诉960111执法监督服务台,同样不予理睬,明显偏袒警察一方;请问作为房屋的业主,拥有70年产权,不能在自己的小区放自行车、电动车?居民的财产就不应该得到保护吗?人民警察还怎么说是保护人民的?监管部门丧失监管职能,设置的意义何在?
本人家住河西区黑牛城道纯真里小区,2月14日,综合执法强行撬锁抢走了放在自家小区内楼下的自行车,把电动车故意破坏后扔在了小区绿地;屡次110报警,友谊路派出所种种理由不出警;投诉960111执法监督服务台,同样不予理睬,明显偏袒警察一方;请问作为房屋的业主,拥有70年产权,不能在自己的小区放自行车、电动车?居民的财产就不应该得到保护吗?人民警察还怎么说是保护人民的?监管部门丧失监管职能,设置的意义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