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马* 提问时间:2017-02-15

标题:索要工资

您好,2017年01月11到17日我在人人乐超市河东津塘店日杂部理货工作了大概五~六天,其中有一天公休,期间有指纹打卡记录,17号提出辞职,超市以过年期间辞职算自动离职为由不支付工资,必须出正月离职才能支付工资,现在烦想请劳动保障部门帮我索要应得工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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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7-02-15 是否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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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建议联系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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