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7-02-12

标题:户口及宅基地

您好 本人因上学将原来的农业户口转为了非农业户口 毕业后又将户口迁回原籍村子里 但是户口薄上已显示为非农业 天津市实施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我是否与其他村民享受同等待遇及优惠政策 ?

现我已结婚生子 没有固定住所 村里有我的可耕地 父母已与我分户 父母将原来的两处宅基地 给我一处 (建房证是父亲的名字) 宅基地确权能否登记到我的名下?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7-02-1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请您持相关证明到您所在镇街城建办公室反映该问题,或留下详细信息重新咨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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