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津门熙湖涉嫌违建和欺骗消费者
尊敬的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领导,您好
本人于2016年9月在津南区小站镇津门熙湖楼盘购买商品房一所,所购买住房位置位于小区公建之上,所以会有南北两个露台可以使用。购房时,售楼处人员推荐此房源的时候主推南北露台,而且房价比其他位置高出许多,我当时也同意这些,就购买了本套住房。但在16年11月去售楼处取合同时发现,在我购买的住房南面,开发商盖起一座小楼,经了解为消防水箱,影响后期居住舒适性。但在购房时没有任何人员说明此事,售楼处沙盘上没有此处建筑(附件3红框内,其他楼盘通常会在沙盘上标出)而且在天津规划局网站上的规划图中消防水箱位置位于地下(附件1),售楼处的说明板上也说是在地下(附件2第6条)。我认为此处涉嫌违建,影响居住舒适性,并且未在购房前说明,涉嫌欺骗消费者,我想要求赔偿,但与售楼处及开发商多次沟通未果,特向您投诉,如还需提供相关材料后续可以提供,希望您能帮助处理,买房不易,心情焦虑,万分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