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杜** 提问时间:2017-02-09

标题:煤气问题

尊敬的领导:

我是天津市沙柳路兰亭里1号楼住户,我们那座楼一直没有通煤气,致使楼上大多数住户都是用“液化石油气罐”做饭,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稍有不慎便会有爆炸的危险!希望相关部门牵头,给我们通煤气,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7-02-1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杜**: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2月9日

尊敬的杜**: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核查,您所在小区属于老楼集中补建,由于没有作为甲方的主体,需由您联合委托区、街等相关政府部门作为代理人处理诸如原始图纸资料的提供、破路、市容、绿化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及工程各环节用户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待切实落实后方可实施。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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