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康** 提问时间:2017-02-08

标题:津门熙湖涉嫌违建和欺骗消费者

尊敬的房管局领导,您好

本人于2016年9月在津南区小站镇津门熙湖楼盘购买商品房一所,所购买住房位置位于小区公建之上,所以会有南北两个露台可以使用。购房时,售楼处人员推荐此房源的时候主推南北露台,而且房价比其他位置高出许多,我当时也同意这些,就购买了本套住房。但在16年11月去售楼处取合同时发现,在我购买的住房南面,开发商盖起一座小楼,经了解为消防水箱,影响后期居住舒适性。但在购房时没有任何人员说明此事,售楼处沙盘上没有此处建筑(附件3红框内,其他楼盘通常会在沙盘上标出)而且在天津规划局网站上的规划图中消防水箱位置位于地下(附件1),售楼处的说明板上也说是在地下(附件2第6条)。我认为此处涉嫌违建,影响居住舒适性,并且未在购房前说明,涉嫌欺骗消费者,我想要求赔偿,但与售楼处及开发商多次沟通未果,特向您投诉,如还需提供相关材料后续可以提供,希望您能帮助处理,买房不易,心情焦虑,万分感谢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7-02-09 是否超时:否

康**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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