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焦** 提问时间:2017-02-08

标题:购买地下车位无法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主管部门领导:

我在仁恒滨河湾购买了房子并一同购买了地下车位,因使用新能源汽车,找物业咨询安装充电桩事宜,被物业以电力负荷不足拒绝,请问我是否有权要求其配合安装充电桩,如不能安装是否与政府大力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政策相违背,我们政府有无相关具体措施落实鼓励新能源汽车的政策,使其不是一纸空文呢?请于协助解答,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7-02-15 是否超时:否

焦**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2月9日

焦**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反映津南区仁恒滨河地下车位无法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问题,天津市津南区国土资源分局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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