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求助:外地人可在天津开具无房证明吗
我爱人是天津户口,我不是天津本市户口(户籍地是河南),现在我们都在河南工作和生活。目前,我们在河南需购买一套住房,可是河南这边购房,需要提供我和爱人在户籍所在地和购房所在地开具的房产查询证明。多次去天津东丽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告知:只能给我爱人(天津本市户籍)开具无房证明,不能给我(非津户籍人员)开具无房证明。可是河南这边要购房,需要天津这边也开具我的无房证明。
协调河南这边,工作人员说根据国家规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必须提供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所有住房,认为我提供不了在天津的不动产情况,根据政策规定,手续不全,无法办理。
政策是为了办事更加方便,是为民服务的。两地政策的不同,夹在中间来回跑和受罪的只能是我们老百姓。请问:我该怎么办?还能不能买房子?能不能我们提供国家《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和河南这边住房公积金办理需要的证明,到天津开具我在天津的不动产查询证明(无房证明)?希望咱们能站在为民办事实、解难题的角度,人性化的解决问题。急盼回复,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