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孙* 提问时间:2017-02-07

标题: 天津华厦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不作为

我是西青区福雅花园业主,我于2015年7月9号购买该小区11号楼1703号房屋,我在2015年10月去物业办理业务,天津华厦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员拒绝受理,理由是前房主拖欠物业费,我说我可以按规定缴纳物业费,可他们还是不得我办,我缴费为什么不给我办呢,他们说要跟前房主把物业费的事解决才给我办,让我等,我已经等了快两年了,中间也找了他们很多次,给我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困扰,希望政府帮我解决。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7-02-21 是否超时:否

孙*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2月8日

孙*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天津市西青区房地产管理局已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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