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廉租房大病卖房
领导您好,我是中山门实验楼1号楼1门412的户主,2011年本人申请廉租房,由于生活拮据交不起优惠政策的3万5万的国家政策收费,将自己名下中山门实验楼的房屋交予国家抵押申请廉租房,由于年龄增长,本人有腰间盘脱出,椎管狭窄,骨节粘连,心脏病,需要做手术,爱人更是脑中风,糖尿病,帕金森综合症,肢体2级残疾,永久性功障碍,也急需治疗,家中一直享有低保维持生活,支付不起昂贵的医疗费用,所以想把家中唯一的住宅卖掉支付昂贵的医疗费,但是需要将本人名下房本取回,期间多次信访河东区住保办,天津市住保办,均无合适结果,都是要将廉租房退掉。才能将名下房产退回,试问领导。将房子都退掉,卖掉,我们居住在哪里,住保办多次推脱。根本没有结果。由于多种大病在身,本人想享受国家政策3万5万的押金政策,将自己的房屋取回变卖。来支付医疗费。
忘天津市专管廉租房的领导考虑下本家庭的特殊情况,给予照顾。天津市住保办,许领导给我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