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7-02-04

标题:农业户口分户、立户条件

本人男29岁,农业户口,现居住大十百户村,已婚并育有一子,在村里有单独住所,经济独立。现想从我父亲的口本上分离出来,自己单独立户是否可以?如不可以请明确告知不满足国家哪条规定,是户籍管理条例还是地方的规章制度。 请领导在本网站用文字明确回答,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7-02-0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大良镇政府高度重视,回复如下:

依据武清县农村住宅用地审批管理办法武政发【2000】9号文件第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你户第三代人未满18周岁,不符合分立户条件。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大良镇政府

2017年2月8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