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公产房阳台漏水修缮归属问题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本市河西区宾馆南道西园北里3门603的居民,自从2015年开始我家阳台处到雨季时,下玉就开始漏水,我家房屋是平改坡的住户,当时每月按时缴纳租金,并且保修给了所属房屋管理部门,直到2016年初也无人来查看并修理,直到2016年我去缴纳了半年租金并且又提出房屋阳台漏水事宜,等到2016年雨季是房屋管理部门派人过来查看,结果告诉我这个漏水不属于他们的维修范围,无奈之下我没有缴纳租金,可是房屋管理部门在2016年七八月份打电话给我老婆说在不缴纳租金就要起诉我们,我们就说房子漏水不解决我们无法缴纳租金,他们还是说这不属于他们的维修范围,让我们自己找人修理,2016年12月份他们又来人到家里通知我们,说不缴纳租金就起诉,我这是投诉无门,也不懂的属不属于修缮范围,才找各位尊敬的领导帮忙解释一下相关公产房维修范围条例的,希望各位领导能帮帮我这个普通老百姓。
此致
敬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