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第三次反映下朱庄彩生活物业乱收费
区政府领导:
天津市物业收费最高标准1.2元/每平方±20%,但是下朱庄花郡家园从2013年投入使用即开始执行1.44元/每平方(1.2元/每平方+20%)。为什么会是加收20%而不是减20%呢?这个加法是怎么来的?
一、首先,我回复一下房管局的说法,这个《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我没有见过。
二、彩生活物业这个《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里的收费价格符合国家规定吗?物业费每平方加收0.24元是怎么得来的?乱收费是哪个部门同意的?
三、“业主在购房时已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进行确认,所以应该按照该标准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有关部门领导好好研读一下法律,这个合同属于格式合同,业主们能修改吗?里面肯定是霸王条款,但即使业主们签订了,如果里面有违法的条款,也不影响业主们索权。
四、请有关部门正视问题,明确答复,彩生活物业对业主们每平方加收0.24元物业费是为什么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