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人力社保局同志:
您好!今天在北方网上看到一条新闻,《异地就医结算津城刷出首单 天津与吉林率先对接》,因为我父母都是吉林省户籍退休人员,这样的一条新闻对我们来讲真的是一个好消息!
关于医保异地就医结算,我有一些个问题想向您咨询一下:
1、吉林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如何认定?有什么条件?办理手续是什么?办理后,是否影响在户籍地的就医(门、急诊及住院)?
2、在本市就医,选择就医医院有什么要求?如就医时必须选择三甲医院,或者指定接收医院?就医时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3、吉林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在本市就医,是只有出现住院的情况时才能享受医保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吗?门、急诊可以享受吗?
4、如在户籍地审核、认定过门诊特殊病,在本市就医时,是否同样继续享受门诊特殊病待遇?是否可以在本市审核、认定门诊特殊病?
5、吉林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在本市异地就医的医保报销比例,是按保险缴纳地的标准报销,还是按照本市的报销比例报销?又或者全国有统一的报销比例?
以上这些咨询问题,希望得到您详细回复,最好能将回复内容以文字形式回复到我的邮箱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