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二孩产假津贴问题
您好。我于2016年3月末剖腹产生下第二个孩子。根据国家规定产假为98+30+15=143天。产假期间,我所在单位没有发放任何工资和津贴。本月公司人事部门通知我产假津贴只有98+15=113天。我的问题如下:
1.如果社保给我的产假津贴只有113天,那么另外那30天的津贴是否该由公司发放?
2.如果社保给我的津贴低于我的工资标准,那么公司是否应该给我补足?
以上二个问题,在政策上有无硬性或明确的规定?我如何维护权益?谢谢
您好。我于2016年3月末剖腹产生下第二个孩子。根据国家规定产假为98+30+15=143天。产假期间,我所在单位没有发放任何工资和津贴。本月公司人事部门通知我产假津贴只有98+15=113天。我的问题如下:
1.如果社保给我的产假津贴只有113天,那么另外那30天的津贴是否该由公司发放?
2.如果社保给我的津贴低于我的工资标准,那么公司是否应该给我补足?
以上二个问题,在政策上有无硬性或明确的规定?我如何维护权益?谢谢